关于2016平台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7 07:40:42
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冀教职成处函[2016]46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平台系统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工作是全面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况、开展诊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确保数据采集及时准确和按要求报送。
二、报送范围
全省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2015年升本的高职院校。
三、平台版本
此次数据填报采集提供“网络版”和“标准版”两个平台版本,其中“网络版”平台可实现源头采集、大幅减少实际工作量并降低出错率。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使用版本,鼓励院校使用网络版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四、平台下载
2016年版平台可于2016年7月10日后,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开设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专栏和职业教育诊改网(http://www.zgzjpg.cn)的“下载中心”下载。
五、其他要求
1.各校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平台负责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开展2016年平台系统使用培训。
2.各校在9月1日前将本校平台数据采集工作负责人和数据管理人员信息发送至80190481@qq.com。
3.平台数据上报云空间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我省将组织对各校年度数据进行审核。
省教育厅联系人:
数据报送、审核联络人:刘 麟 0311-85998921
河北采集平台工作QQ群:93037994
附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2016年7月5日